1704,一个本应与酱香酒没有牵连的年份,由于曾经被茅台酒厂误用过,至今仍有**的热度。
上世纪80年代以前的一段时间,茅台酒背标上印有“建厂于公元一七〇四年”的字样,同时酒盒上也有“一七〇四”篆书图章,后来背标改版,背标与酒盒同时取消了“一七〇四”。1986年“一七〇四”篆书图章用于“珍品茅台”,是品质卓越的标志。
《茅台酒厂厂志》(1991年)未有与“一七〇四”相关的记载,说明茅台酒厂官方已经否定了此前的“建厂于公元一七〇四年”的说法。那么“一七〇四”是怎么来的呢?《遵义文史资料第二辑》(1983)有如下文字:
茅台酒产于中国贵州省仁怀县茅台镇,建厂于1704年,即康熙43年,距今已有270多年历史。据说这是根据茅台老酒师郑义兴从其先辈到茅台来的陕西酒师学会酿造茅台酒,至今已传五代而推算的;
这是谁推算的已无从考证。这个推算是比较草率的,世系代距居然长达50年,显著长于普遍认同的30年代距,是不合理的,同时又缺少其他文献及考古证据的支撑,是站不住脚的。茅台酒瓶标以后不再采用“建厂于公元一七〇四年”的提法,说明已经注意到了这种提法的不合理。知错必该,善莫大焉。
茅台镇的繁荣及酿酒业的兴起于1745年赤水河疏浚,盐船可以抵达茅台镇,使茅台镇成为贵州**的盐运码头,大量盐商、盐运物流团队聚集茅台,给酿酒业的兴起带来了资金、技术、市场等必要条件。后来发现的1784年“偈盛酒号”路碑、1803年的刻有“大和酒坊”化字炉,都是茅台镇已成为盐运码头之后的事。至于很多文献上提到的明代(1599年)定居茅台的《邬氏族谱》,因其扉页所绘邬氏家族住址地形图标注其邻近有酿酒作坊,而作了茅台镇在明代就有了酿酒作坊的推论,有待进一步考证。因为这部族谱的修谱时间未曾载明,通常修谱是在定居后,家族在新居住地开枝散叶后才做的事,这可能会比迁入时间晚很多年。
世事常常“言者无意,闻者有心。”1704,这个推算错误、本应与酱香酒无涉的年份,在网上还有**的热度,却大都与“偈盛烧坊”连在一起,1784的“偈盛酒号”变成了1704的“偈盛烧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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